婚前购房增值离婚后如何处理
婚前购房增值离婚后一般需先确定该增值的性质以及产生时间,如果该婚前房屋在婚前所产生的增值由所有人独自享有。如果是婚后产生的增值由双方共同享有,但该增值是自然增值的除外。婚前购房增值离婚后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,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